本地及非本地申請人定義
本地學生 / 申請人
根據教育局對專上課程收生之指引,持有以下證件之人士被定義為本地學生 / 申請人:
-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 由香港特區入境事務處簽發享有香港特區的居留權 / 入境權之證明文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前往港澳通行證(單程證)
- 來港就業入境簽證 / 進入許可證
- 受養人簽證 / 進入許可證(持證人獲香港特區入境事務處首次簽發此證件時未年滿18歲)
- 優秀人才入境計劃 (簽證 / 進入許可證)
-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簽證 / 進入許可證)
- 輸入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計劃 (簽證 / 進入許可證)
- 無條件限制逗留 (簽證)
凡未持有以上所列證件的申請人均被視為非本地申請人。
非本地學生 / 申請人1
根據教育局對專上課程收生之指引,持有以下由香港特區入境事務處簽發的證件之人士被定義為非本地學生 / 申請人:
- 學生簽證 / 進入許可
- 在非本地畢業生留港 / 回港就業安排下的簽證 / 進入許可證
- 受養人簽證 / 進入許可證(持證人獲香港特區入境事務處首次簽發此證件時已年滿18歲)
申請人有責任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文件以證明其可於香港就讀。如申請人未能在書院要求下出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書院有權撤銷其入學申請、錄取資格及學生身份,並不退回任何已繳交的費用。
1 持有內地居民身份證的申請人,請按此以瀏覽入學申請之詳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