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費退款安排
除下述情況外,學費一經繳交,概不退回及轉移到其他帳戶。新生如符合以下資格,可於指定申請時段內辦理退款,詳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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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首輪 |
申請人須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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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6年8月6日或之前 |
在2026年8月6日之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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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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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逾期提交的退款申請將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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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
申請退款者必須已接受以下其中一項課程之取錄:
請參閱下表,具體了解退款資格 符合申請退款資格:
不符合申請退款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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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程序 |
申請人(註4)須於上述指定時段內,親身到本書院4樓提交以下文件,以辦理退款申請(注意:於2026年8月14日至27日指定時段內申請的人士,請直接前往本書院18樓詢問處提交申請。)
文件經核實後,申請人須即場填寫網上「學費退款申請表」,以完成申請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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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費 |
經批核之退款申請,書院將收取退款金額之5%作為行政費,並於退款款項中直接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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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款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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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開辦教資會資助的全日制學士學位課程大學如下:
i. 香港城市大學
ii. 香港浸會大學
iii. 嶺南大學
iv. 香港中文大學
v. 香港教育大學
vi. 香港理工大學
vii. 香港科技大學
viii. 香港大學 -
香港都會大學 (包括經大學聯招入讀) 所開辦的自資課程及香港演藝學院所開辦的課程並不屬於教資會資助課程,退款申請將不獲本院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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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指定專業 / 界別課程資助計劃」之課程資料,請參閱:https://www.cspe.edu.hk/sss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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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 / 家長 / 監護人亦可委派年滿十八歲以上的代表帶備以下文件進行申請:
i. 同學已簽署的授權書;
ii. 同學的身份證副本;
iii. 代表的身份證正、副本;
iv. 以上申請程序所提及的相關文件;
v. 同學的聯招帳戶登入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