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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及入學

學費退款

 

申請退款的同學於2024年8月8日或之前
在大學聯招正式遴選中獲得錄取

申請退款的同學於2024年8月8日後
在大學聯招補選中獲得錄取

申請時段   

2024  8 月  至 8 月 

星期三 星期五 (上午十時至下午五時)

2024  8 1日 至 8 29 日

星期一 星期五 (上午十時至下午五時)
星期六及星期日除外

本書院將不會受理任何逾期退款申請

申請資格

申請退款的同學必須已接受︰

  • 2024至2025學年教資會資助的全日制學士學位課程1 (香港都會大學及香港演藝學院提供的課程並不屬於教資會資助課程) ;或
  • 2024至2025學年指定專業/界別課程資助計劃 (SSSDP) 下資助之全日制學士學位學額2

申請程序

申請退款的同學須於指定限期內親身遞交以下文件至本書院4以辦理退款申請︰

  1. 有關同學獲教資會資助的全日制學士學位課程取錄之證明文件(例如︰錄取電郵、錄取信、學費收據或大學學生證;證明文件須顯示同學的姓名及課程名稱);及
  2. 香港身份證副本;及
  3. 付款證明正本。

若遞交的文件有效,申請退款的同學需透過書院的網上平台填寫「學費退款申請表格」,以完成申請程序。

行政費

就成功之退款申請,書院將收取該筆退款款項的5%作為行政費,而此行政費將會從退款款項中扣除。同學實收的退款為扣除行政費後之金額。

退款方法

如成功申請退款,款項將以支票形式發出。

  • 申請人必須於申請表上清楚註明支票之抬頭人姓名。
  • 支票之抬頭人需持有香港銀行賬戶以存入支票。
  • 已提交申請者,書院接納更改收款人之要求。
  • 支票將在發票日之六個月後到期,書院不會受理任何有關因支票過期而要求重發之申請。
  • 書院會於年底前通知申請人前來領取支票。

備註:

  1. 教資會資助的全日制學士學位課程由八間院校開辦︰香港城市大學、香港浸會大學、嶺南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教育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科技大學及香港大學。
  2. 指定專業/界別課程資助計劃(SSSDP)之相關學士學位課程資訊,可參閱網址 www.cspe.edu.hk/sssdp